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社情民意 > 正文

内蒙古切实推动法律顾问“有效覆盖”

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司法部  

  

  法治日报讯 记者史万森 郭君怡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 助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8条,从选聘程序、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统筹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采取有力举措,2024年底前,力争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机关全部聘用法律顾问。同时,要加强法律顾问的日常监管,保障法律顾问高效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把法律顾问政治关、业务关、品行关,根据行政机关主要业务领域,按照公开公正、自愿有偿、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选聘,要切实保障法律顾问经费,防止低价恶性竞争行为;选聘后,行政机关应当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执业监管、业务交流、诚信记录等相关制度;各级律师协会要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行业指导,加大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力度。

  对行政机关和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不力的,《意见》还明确了追责问责机制,提出不认真履职的记入法律顾问个人诚信档案等多种举措,力求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效果最大化。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8/t20240826_5047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