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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正蓝旗人民法院联合旗林草局开展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普

时间:2024-08-2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为不断提升公众尊重生态、保护生态与珍爱生态的意识,增强全民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5日,正蓝旗人民法院联合正蓝旗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到元上都遗址开展以“守护文化脉络 共护草原之美”为主题的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搭建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等方式,以《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鲜活案例为载体,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向过往游客详细讲解了元上都遗址的存在价值和保护意义,以及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环境、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等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耐心解答关于生态保护的疑问,切实增强了民众对文物的保护意识,用法治力量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破坏历史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构建紧密、高效的协同保护网络,提升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98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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