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姐妹“共享”一本证件?罚款1500元
时间:2024-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天津边检总站东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查获一起冒用他人证件非法出境案。
周某来到天津国际邮轮母港,计划乘坐邮轮出海旅行,进入自助通道后,在进行生物信息识别时,第二道门迟迟没有打开,这迅速引来现场执勤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上前收取该女子证件进行检查比对。面对民警的询问,周某称“是本人,只是整容了”。见周某神情紧张、支支吾吾,民警立即将其带离,进一步调查。在诸多铁证面前,最终,周某承认,所持用证件为其表姐所有。原来,周某的表姐因故无法出行,她便心存侥幸使用表姐的证件企图蒙混过关,不料被当场查获。
东疆边检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周某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涉案证件。
原文链接:https://sxgy.shanxi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57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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