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规法制 > 正文

【代表委员话法院】代表监督提“执”增效

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两起财产纠纷案件,并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诺敏猎民村村委会副主任关键全程见证、监督。

  

  几年前,张某某自家房屋着火,导致邻居王某某的房子受损,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张某某未履行赔付义务,王某某遂向鄂伦春自治旗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前不久,执行干警在办理另一起执行案件时,发现张某某再次以被执行人的身份出现在案件材料中。“既然他又被列为被执行人,那么就说明他这段时间肯定跟别人有经济上的往来,得仔细查查他现在的情况,说不定两起案子都能结。”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敏锐捕捉到张某某再次现身这一信息,立即开始对张某某的行踪和财产状况进行查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查询,执行干警掌握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行踪。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执行干警邀请关键代表参与、见证此次执行行动。

  执行过程中,关键代表充分发挥自身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对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张某某认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表示愿意将两起案件未还清的案款一次性全部还清并当场交付。至此,两起案件圆满执结。

  

  见证执行案件全过程后,关键代表深有感触,“以前我对法官的刻板印象就是坐在办公室里查卷宗写材料或者在审判台上审理案子,没想到你们还要跋山涉水去找人、找财产。见证执行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我看到了法官与群众的紧密联系,看到了法官真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体会到了法官工作的辛苦。作为一个鄂伦春的孩子、一名人大代表,今后我将更加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同时在履职过程中将法院司法为民的新举措传递给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中去,与法院干警一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015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