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探索“法庭+N”多元解纷新路径 聚力联调化解邻里纠纷
时间:2024-07-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你们双方现在的赔偿数额差距也不大了,双方各退一点,这个调解不就达成了吗?”7月23日,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法庭联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元解纷力量,通过“法庭+N”联调模式,合力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一根烟引起的财产损失
2024年5月16日11时许,田某在路边抽烟时不慎将地上柳絮点燃后将西侧杨树林下孙某堆放的玉米秸秆烧毁。后派出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孙某要求田某赔偿5000元,双方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孙某将田某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
“法庭+N”联动调解化纷争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秉持着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相邻和谐友好的目的,充分发挥“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机制,第一时间联系了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制定调解方案、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起初,双方争执不休,各不相让,眼看着双方火气越来越大,法官、所长和调解员连忙引导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你们既然是叔侄关系,何必因为这件小事伤了和气呢!双方都各退一步,大家相互体谅一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现场气氛渐渐有所缓和。之后原告同意退一步,让被告赔偿2000元,但被告仍然面露难色。为高效化解矛盾,尽快破解纠纷僵局,霍晓彬法官根据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继续做原被告工作,为他们分析利弊,讲清诉讼风险。最后,在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了原告玉米秸秆损失1800元。
“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工作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预防矛盾激化的有效途径。下一步,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法庭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法庭+N”为基础,切实做到“把各方面、各层级、各领域的力量动员起来、凝聚起来,聚‘散沙’成‘高塔’,汇‘点线’成‘方圆’”,共同探索出辖区内矛盾预防、化解的有效方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上,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保障辖区内的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03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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