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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画眉鸟?别让自己成为“笼中鸟”!

时间:2024-07-2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大爷,您是在卖什么呀?”

  “这可是顶好的画眉鸟,给钱就卖!”

  “您知道画眉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出售吗?”

  “之前听我们同村人讲过,没事!”

  “大爷您可真‘刑’!”

  案情回顾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期间,年过六旬的黄某在文山州平远镇用650元购得9只画眉鸟带回家中饲养。2024年2月,黄某将上述9只画眉鸟带至集市售卖,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售卖的9只鸟类均为噪鹛科画眉,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明知画眉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仍进行买卖,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黄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提醒

  猎捕、买卖画眉鸟均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大家务必提高法律意识,勿图一时新奇,触碰法律红线,让自己成为“笼中鸟”。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8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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