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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 两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司法救助

时间:2021-07-27   作者:   来源:  

      “谢谢检察官帮我渡过难关……”7月13日,家住吴忠的杨某一再向检察官致谢。当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和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将8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杨某家中。

      今年5月,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办案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杨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双腿残疾,生活无法自理,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100多万元,对方仅赔付2万多元。办案人员先后赴杨某家中、杨某所在社区、当地民政、残联等地走访调查。经核实,杨某2018年3月乘坐安某的私家车前往银川办事,途中与刘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又与停在路边的王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包括杨某在内的多人受伤。经责任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安某负次要责任,杨某等人不负责任。事发后,杨某被送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治疗,先后住院治疗3次,花费医疗费36万余元,其中安某支付162300元,安某和刘某的保险金共13万元保险公司已赔付到位,其余均为杨某所借。永宁县法院判决肇事方向杨某赔付1141657.94元,除安某已付的24000元外,其余款项均未到位。

      因为此次事故,杨某失去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经鉴定为一级伤残。离异后,2个儿子均由其照顾,前夫未按期支付抚养费,生活异常艰难。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杨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因基层救助资金有限,遂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联合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帮助杨某申请到8万元司法救助金。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把“检察为民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始终,与检察职能有机结合,将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做深做细。该案的成功办理是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及时开展联动救助帮助因案致贫家庭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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