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武侯法院、云阳法院13小时“成渝联动”执行记

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重庆某公司申请执行唐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作出执行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唐某某所有的雷克萨斯牌机动车,抵达云阳拟实际查扣控制车辆。

   当日11时许,武侯区法院执行团队二人在江口镇某医院停车场扣押上述车辆过程中,案外人李某某、吴某某(两人为车辆现使用人)采取在车辆前静坐、滞留等方式阻碍法院实施扣押行为。

   武侯法院执行干警遂通过执行信息化工作平台与云阳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后者第一时间响应部署,派出应急处突小组共7名干警即刻奔赴现场支援。

   到达现场后,两名案外人情绪激动,反复强调“今天不拿到当初买车的钱,哪个都别想把车弄起走”。场面一度分外紧张。

   经了解,案外人李某某、吴某某系夫妇,两年前从二手车卖家周某处付款6万元购买该车,购车时周某如实告知车辆存在抵押,但称“可以过户,过户没那么快”。李某某二人认为自己真实付款、实际占有,车辆系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属私有财产,不应被执行。武侯、云阳联合执行团队多次向其释明,一是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即便不成,也能后续起诉依法维权,但案外人认为依理依法走程序十分麻烦,不愿予以配合,现场揪住卖家周某衣领始终不愿放手,要求其全额退款。

   考虑到周某有退款意向,且若当场结清,能切实避免“旧案生新案”,起到“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效果,执行干警同意给予两者一定协商时间。

   周某一脸苦涩地与上家反复电话沟通30余次数个小时,双方仍未能达成协议。

   此时李某某夫妻突然情绪失控,将周某逼至墙角,要求必须“马上拿钱”,为避免矛盾升级,云阳应急小组即时联系辖区派出所,联合向夫妻二人权威释法、耐心劝引,并诚恳告知,该案已尽仁尽礼处置12余小时,若再行阻拦,只能以妨碍执法行为为由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待拘留书拿到现场,见木已成舟,李某某两人逐渐认清法律现实,终于不再纠缠,同意另行协商处理并现场交付车钥匙。鉴于李某某二人虽情绪激动,但人心同理、事出有因,且最终车辆成功查扣,拘留措施未最终实施,法官口头严厉批评二人,告知其应依法维权、妥善表达诉求。

   次日凌晨12点30,在法院车辆的护送下,拖车将涉案车辆拖走,为执行案下步处置打好基础。

   本次执行,既充分考虑了案外人实际情况,表达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也适时展现了“有法必依”的强制执行权威性。成渝两地法院依托执行信息化工作平台沟通联动,克难化激,变“客”为“主”,形成有效执行合力,在充分沟通、不断纾解可能迸发的新矛盾的过程中,携手并进,共同维护了司法权威,是践行川渝法院司法联动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

   下一步,云阳法院将继续做好联动响应和联动创新,为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084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