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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法院:终本清仓|巧借枫桥经验 实现案结事了

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叮铃铃…”电话铃声响起,接通电话。

  “法官,我今天将3万元执行款项准备好了,已经联系了申请执行人来法院付款。”被执行人唐某联系铜梁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一起来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事情要从2020年10月说起。唐某驾驶三轮车行驶至某下坡路段,因三轮车刹车失灵导致侧翻,将路边行人石某压伤,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石某在潼南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间产生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该案受理后,法院判决唐某赔偿石某损失共计16万余元。但唐某未按时履行义务。2021年8月,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网络查控,未发现唐某有财产可供执行,线下多次实地调查了解唐某的家庭状况,发现唐某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平时以打零工为生;石某家庭状况也比较困难,且本人身有残疾,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也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希望能达成和解,但始终因分歧较大无法达成,案件终本结案。

  其间,2024年“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铜梁法院抽调骨干力量,组建“终本清仓”恢复执行团队,通过交叉执行,变更案件承办人,对此类涉民生案件进行再次梳理摸排,该案件又一次进入执行视野。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恢复案件承办人连同当地村委会干部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实地走访,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释法明理,双方心结终于得以解开。便出现文章开头一幕,唐某带着3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当场支付给石某。石某也表示,“唐某比我困难,剩余的款项我不要了”。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执行完毕。

  在本次终本清仓专项工作中,我院执行干警始终坚持群众事无小事的原则,通过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治理经验,充分利用居(村)委会、社区网格力量,针对涉民生终本案件,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出击,寻求突破,督促被执行人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化解双方心结,实现案结事了。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79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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