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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强制涤除登记”,解决法定代表人“卸任难”

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成功执行涤除肖某作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有效破解公司法定代表人离任后涤除登记难题,使得原本“执行难”的问题得以解决。


  

01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昌吉市某公司雇佣肖某担任该公司招商部招商经理,随后该公司以业务需要为由将肖某变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肖某从该公司离职,并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但公司未履行此要求。

  

  为保护个人权益,肖某于2021年将昌吉市某公司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法院审理后,判令昌吉市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涤除肖某的法定代表人身份。然而,公司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陷入僵局。于是,肖某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02

  案件执行


  执行法官艾里承办此案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便向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新问题出现了,由于被执行人昌吉市某公司未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无法办理更换,案件进入“暂停”状态。但如果不能尽快涤除肖某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一旦该公司陷入纠纷,肖某所承受的法律风险将持续存在。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肖某的合法权益,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共同查询大量涤除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案例及法律依据,研究出了涤除法人代表登记的可行性。最终,双方成功确定了协助执行的解决方案。承办法官将涤除法人身份信息备案登记的相关文书送至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局的积极协助下,案件顺利执行,困扰申请执行人肖某多年的难题得以解决。

  

  本案是昌吉市人民法院首次利用“强制涤除登记”手段化解矛盾的案件,通过确保涤除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纠纷的可诉性和可执行性,解决了法定代表人卸任难的问题。今后,昌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用司法力量护航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为企业家和投资者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80030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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