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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判结”+“调解”=“纠纷了结”

时间:2024-06-2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棋盘井法庭通过判后调解和耐心释法,成功解决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在判后达成和解并主动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刘某向孙某借款120000元并出具借条,双方约定2023年12月前归还本金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刘某未能按时还款。孙某多次催要,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孙某将刘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了解案情,梳理法律关系,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庭前和庭审过程中均进行了调解,奈何双方当事人拒不配合且矛盾较大。经多次调解未果,最终,承办法官依法做出了判决。

  判决生效后,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接到被告刘某需法院帮忙调解的电话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调解。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对各方疑惑进行耐心解答,引导双方当事人理解对方的现实困难情况,并积极鼓励他们进行后续合作。通过法官真诚的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秉承“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将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和判后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23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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