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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薄工作】代表委员+法院 | 用心“求解” 尽心“优解”

时间:2024-06-14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阿尔山市某物业公司因多次催缴物业费无果,将胡某等4户业主诉至阿尔山市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欠缴物业费用,经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耐心主持诉前调解,纠纷在诉前得到成功化解。

  

  法官接收案件材料后,发现案件争议焦点集中、主要矛盾突出,属于典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较大。在征得物业公司和4户业主同意后,联系政协委员,利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案件进行矛调解纷。

  由于业主不在当地,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开展线上调解。

  我不是不讲理的人,是物业公司不及时打扫卫生,楼顶漏雨了不维护,还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搭建移动车库……

  调解刚一开始,被告就向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倒起了苦水。人民调解员听后,耐心向被告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

  身为业主,肯定是希望物业服务越贴心越周到越好,咱得理解业主,您说是不是?

  政协委员适时换位思考,以提高企业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健康有序经营的角度出发,对物业公司提出发展性意见建议。随后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清各自的权利义务,最终业主现场履行了欠缴费用。至此,4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物业纠纷虽然诉讼标的较小,但每一起纠纷都是关系百姓生活质量、社会安全稳定的“大民生”。阿尔山市法院持续探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源治理新思路,凝聚多元解纷“朋友圈”合力,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调解员等职能优势,织牢织密群众满意服务网。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25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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