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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恒常对接平台”并签署备忘录

时间:2024-06-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6月1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北京签署《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恒常对接平台的备忘录》,国家一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出席签署活动。签署活动前,邓修明会见了张国钧一行。

  邓修明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决策部署,通过推进与深化司法交流、创新与完善司法协助、拓展与丰富司法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

  邓修明强调,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恒常对接平台”,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要求、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落实《行政长官 2023 年施政报告》 的务实举措,有利于发挥法治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对香港更好对接国家战略、更深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张国钧表示,恒常对接平台有利于双方共同推进大湾区的司法和法律实务及研究工作,通过建立更紧密、更畅顺联系,更好地发挥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共建“法治湾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见和签署活动。(吴延波)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34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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