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调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06-0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太湖法院寺前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帮助涉诉民营企业摆脱困局,保障了企业的经营发展,用实际行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原、被告双方均为公司,且原告系我县招商引资企业。被告在成立前的筹备阶段即从原告处购买珍珠棉、纸箱等材料,当时双方账单由被告公司的员工王某签字确认。被告公司成立后,对公司筹备阶段的账单盖章追认。鉴于双方在前期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被告此后长期从原告处购买包装材料,在此期间,被告支付部分货款。2024年4月,两公司进行对账,经结算尚欠原告24万余元。被告在对账单上盖章确认。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付款未果,无奈将被告及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欠付的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
寺前法庭法官接到案件材料后,认为该案虽然标的额较大,但案情并不复杂,证据也较为充分,同时,考虑到该案涉及民营企业发展,便立即联系原、被告协商处理。被告对欠付货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并非有意欠付,只是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原告则提出希望申请对两被告财产保全。法官运用“朴风调解法”展开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原告未申请财产保全并撤回对王某的起诉,与被告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708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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