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善意文明能动执行 多措并举优化京津冀营商环境

时间:2024-06-05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津南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北京某电影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某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返还数字放映设备的执行案件。该案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处长期租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以供经营使用,后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设备分成款等欠款共计38万余元。依双方签订的《数字放映设备使用合同》约定,本案申请执行人有权收回案涉的三套数字放映设备。

  为尽快掌握案件由来和事实经过,承办法官拿到卷宗后第一时间对卷内的仲裁裁决书、公证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进行查询,但被执行人自始下落不明,无法取得有效联系。后在关联案件检索中发现,本案被执行人天津某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另案中因房屋租赁纠纷被强制执行,该案申请执行人为影院经营地的场地出租方(即数字放映设备的实际控制人),且案涉的三套数字放映设备均已列为该案的执行财产,即本案中要返还的设备被另案查封。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申请执行人北京某电影发展有限公司向承办法官表示其将作为另案的案外人积极主张权利。在经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程序后,最终案涉三套数字放映设备的所有权归本案申请执行人北京某电影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在厘清了数字放映设备的所有权和存放地点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的执行依据与场地出租方就返还其控制的数字放映设备相关问题进行了释法明理。经过一周的沟通联络,出租方最终同意协助交付案涉设备,该院依法向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定于5月20日在影院进行设备交接。承办法官立刻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以便其安排工程师及物流搬运人员准时到达现场。

  当日上午10时,各方准时集合。现场人员分头进行清点造册、拆解搬运工作,历经4个小时顺利完成了设备清点与交接。至此,案涉三套数字放映设备全数交付申请执行人北京某电影发展有限公司。

  下一步,津南法院将自觉担当起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职责使命,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实际行动护企安商,奋力谱写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司法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624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