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述涛受贿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4-06-0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6月5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述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述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孙述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孙述涛利用担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威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威海市委书记,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述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孙述涛大部分受贿系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孙航)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344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