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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正蓝旗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嵌入“执行通知内容”调解书 为诚信建设工程助力

时间:2024-05-28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为推深抓实诚信建设工程,强化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引导和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蓝旗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嵌入“执行通知内容”调解书 ,督促提醒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决向前端防控转变。

  

  “本调解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项举措不仅打通审执堵点,将执行通知书内容嵌入裁判文书等执行依据中,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有效推动提升了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亦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法院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工程,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强化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衔接配合和高效运行,做好涉执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将司法办案与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结合起来,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执前。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536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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