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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强制腾房”变“主动腾房”,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时间:2024-05-28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为切实破解涉房产拍卖案件“执行难”的问题,保障申请执行人及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执行干警奔袭数百公里,出动干警16人次,历时2天,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套涉案房产依法进行了强制腾退,腾空了涉案房屋内财物,并顺利交付竞买人,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常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房屋查封、评估、拍卖。房屋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多次到房屋现场调查并张贴执行通知书、迁出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被执行人限期主动搬离,但被执行人消极应对,导致涉案房屋无法交付受买人。

  执行法官在办理该案中,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无法顺利腾房的原因主要在于此房一直由申请人的女儿、女婿居住。得知该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所涉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房屋所有权归常某所有,但实际居住人为其女儿及女婿,女儿和女婿以此房为常某首付,但房屋贷款一直由夫妻二人偿还为由,拒绝腾房,却未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执行法官随即按照法定程序张贴腾房公告,并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被执行人常某的女儿女婿多次进行释法,强调法院强制腾房的法律依据,并告知其拒不执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执行当日,执行队伍到达乌拉特中旗涉案房屋现场,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在现场,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讲明腾房政策,释明救济途径,强调拒执责任,要求居住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常某的女儿女婿于执行当日主动交付钥匙搬离房屋,双方现场完成交接,案件顺利执结。

  强制腾退是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是执行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更是树立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在此次案件办理过程中,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深入调查,精准施策,督促各方主动配合执行工作,成功促使一起“强行腾房”变为“主动腾房”,有效平衡了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达到了定分止争的目的,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430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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