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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研讨

时间:2024-05-2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5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理解其主旨内涵要义,深化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主持学习并作学习总结。

  

  本次学习,通过个人自学、支部集中研讨学、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军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院党组成员,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泽祥,副厅级干部孙杰,民二庭庭长凌云,政治部教培处处长吴洁等同志结合本职工作和岗位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和感悟。

  学习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云南高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以良好的作风纪律确保公正严明司法,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体现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学习强调,全体党员干警一要增强思想自觉,充分认识加强党规党纪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和保持纯洁性的有效途径,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积极响应和坚决贯彻,是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信心、感受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二要坚定政治自觉,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把政治纪律建设摆在首位,把“六项纪律”作为司法审判的“办案纪律”,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三要守好红线底线,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上好党性教育这堂必修课,牢记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推动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发挥“全面从严”震慑作用,发挥“制度机制”长效作用。以严明的党纪做实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坚决从源头上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始终保持惩治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

  云南高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文:新闻办 谭华

  图:新闻办 杨曌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404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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