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法院:“法院+仲裁”联动解纷
时间:2024-05-2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全椒县法院联动全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用“法院+仲裁”的方式,既实质性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又妥善解决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黄某在全椒某制品公司从事普工工作,2023年3月31日8时左右,黄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下班,行驶至全椒县吴敬梓路全柴路段时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导致黄某受伤,其本人无责。2023年10月,全椒县人社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黄某为工伤。全椒某制品公司对该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庭审调查,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全椒某制品公司与黄某对工伤赔偿数额存在分歧,考虑到这起案件无论采取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将造成程序空转,还会很大程度上消耗双方时间和精力,徒增经济成本。为了快速有效化解双方争议,承办法官主动邀请全椒劳动仲裁委仲裁员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与仲裁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耐心释法明理,不断疏导双方的矛盾和分歧,促使双方逐步打开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全椒某制品公司同意分3期支付黄某工伤赔偿150000元,并就其提起的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一案当场向全椒法院申请撤诉。至此,不仅该公司与全椒县人社局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而且黄某与该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也得到了依法调解,达到了“行政撤诉+仲裁调解”一案多赢的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50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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