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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方案》出炉,满80岁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费

时间:2024-05-2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要求,四川结合实际,印发《四川省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旨在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优化相关措施,创新工作方式,针对性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多渠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化解涉及老年人矛盾纠纷,有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具体有哪些举措?“我们将围绕完善平台服务‘便老’、提供优质服务‘援老’、开展专业服务‘惠老’、及时化解矛盾‘助老’、加强公益服务‘爱老’、提升普法服务‘护老’等六方面开展工作。”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完善平台服务“便老”方面,要求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机构要普遍提供休息区、放大镜、老花镜、急救药箱等适老、助老设备,完善老年人服务无障碍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通道、安排专人接待服务;分阶段实施12348法律服务网适老化改造,提供老年人大字版、语音连读与指读等服务;延伸公共法律服务链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在基层社区、小区、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等。

  在开展专业服务方面,《方案》提出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支持各地出台更多对老年人办理公证事项的价格减免政策;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受援人,公证、司法鉴定等机构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服务费等。

  为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四川将在5月到9月开展涉及老年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投资消费、侵权、赡养、监护等矛盾纠纷作为排查化解重点,组织动员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做好涉老年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sfxzyw/2024/5/27/076908620d634e7b9e687282429443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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