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2小时40分
时间:2024-05-22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法院网
5月10日,新沂法院马陵山法庭前往时集镇现场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初夏时节,王大伯的桃园里树影斑驳,作物茁壮生长。
“多亏了王法官为我们协商出调解方案,您辛苦了。”“大家能一次性达成一致意见,我们来这一趟就是值得的。咱们今后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甲农牧公司与乙农牧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约定甲农牧公司将300亩土地出租给乙农牧公司,乙农牧公司支付每年承包金。因乙农牧公司未按时支付2022年度土地承包费构成违约,2023年2月,甲农牧公司诉至新沂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由乙农牧公司返还300亩土地。
马陵山法庭受理后,经现场勘验发现涉案300亩土地已由乙农牧公司分片区转租给多人种植使用,各片区土地转租合同的期限不尽相同,地上农作物收获期亦不相同,土地返还难度较大。综合考虑土地面积大、涉及人员广,可能产生群体性矛盾等实际情况,马陵山法庭决定采用“两步走”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即通过示范诉讼先行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对土地返还事宜暂不处理,防止启动土地返还的强制执行程序。对于被告与案外人之间的转租合同则另行协商或诉讼处理。
2023年8月,先行判决公示,使土地实际占有人了解到涉案土地存在的法律关系,后经过释法明理和劝说引导,绝大部分土地实际占有人已经逐步自行退出土地,本案取得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的预期效果。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马陵山法庭庭长王雪莲来到桃园进一步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走在小路上,两旁是王大伯经营的近百亩的土地。一片土地已种植桃树,另一片为空地。
王庭长理清双方当事人思路,结合土地承包合同于明年到期的情况,在保障王大伯今年的果实收益、减少苗木清理费用的同时,节约农牧公司使用土地资源时间成本,引导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经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王大伯同意直接返还空地,农牧公司同意延后收回桃树地,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2小时40分后,纠纷圆满化解。
“我们深入桃园,调解地点在改变,但不变的是为民司法、公正司法、能动司法的初心。”这是王庭长深刻的心得体会。
新沂法院以能动司法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辖人民法庭聚焦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抓前端,治未病,以“小法庭”融入“大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竭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98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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