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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法院入户调解化纠纷

时间:2024-05-22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北辰法院北仓法庭通过入户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三天时间,既高效调和了矛盾,又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该案系一起因房屋租赁引发的“腾房”纠纷。原、被告于2022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承租原告位于北辰区某小区房屋,租期为12个月。到期后双方未再签订新的合同,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2024年2月,原告因想要用该房让其父母养老居住,故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了被告,说明房屋出租到2024年3月31日,后期将不再续租。但到期后,被告仍未搬离房屋,且经双方多次协商后均未能达成一致,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了解到被告是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因身患脑梗行动不便,又无子女协助,并非故意占用房屋拒不返还,希望原告能延缓退房时间。但原告也确实存在为父母养老的需求,急需将租赁房屋收回。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需求,法官经研判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涉案出租屋内开展了集中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心声,入情入理讲解情与法,引导彼此换位思考,理解各自难处、互谅互让,耐心引导双方磋商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关系,约定被告于10月底前返还租赁房屋并支付原告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期间产生的费用。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465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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