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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法院开展禁渔宣传与河面巡查工作

时间:2024-05-22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保护辖区水域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落实环境资源审判诉源治理工作要求,日前,宝坻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与宝坻区农业农村委渔政执法大队、公安宝坻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第八大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共同开展禁渔宣传与河面巡查工作。

  

  活动在潮白河畔进行,环境资源法庭干警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巡查潮白河水域情况,清查是否存在使用违禁渔具与违禁方法非法捕捞的行为。同时,通过现场咨询互动、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现场群众讲解禁渔区范围、禁渔期时间、禁止作业的类型和法律责任,并向公众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水域保护等环保宣传材料,提高了公众对保护水域渔业资源的思想认识。现场群众就违法后果、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予以咨询,干警们一一作出解答。

  

  在场的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活动认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和相关渔业法规,坚决杜绝非法捕捞行为,从自身做起维护渔业秩序,共同保护潮白河流域的渔业资源与生态平衡。

  

  下一步,宝坻法院将继续坚持环资审判预防与保护并重,做深做实“三合一”审判机制,探索环境资源多元纠纷化解的诉源治理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工作有机衔接,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方面与区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形成环境资源共治合力,努力服务保障生态之区建设,助力宝坻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479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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