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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协联合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

时间:2024-05-22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夏季来临,为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青海省市场监管局、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就校园食品安全发出倡议:

  坚守法律底线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依法依规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要严格参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不超范围经营,不采购、加工、售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向学生供应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如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扛牢主体责任

  学校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要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区环境卫生整洁,地面、墙面、天花板平整无破损、无污垢,“三防”设施设备完好,区域内无蟑螂、老鼠等生物出现。

  强化重点防控

  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照风险清单进行自查。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操作,强化风险管控,开展自查自纠,一丝不苟地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同时,针对夏季风险特征,进一步加强食品原料运输和质量控制管理,切实督促鲜活类、乳制品、冷冻半成品、豆制品、面条类制品等供应商落实配送过程实行温度及卫生控制举措。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先入库的食品原料先出库,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必要时应根据不同食品原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变质和交叉污染。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广大师生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平时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不买街头巷尾无证无照经营户和校园周边无证流动食品摊贩销售的各类食品,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少吃生冷、凉拌的食物。如果发现不合格食品,请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制止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广大师生要做爱粮节粮的宣传者、厉行节约的示范者、传统美德的践行者、社会新风的倡导者。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按需采购,避免食品储存风险,降低储存过程浪费;科学设计,充分利用食材,减少生产加工环节损耗;主动宣传,引导师生“适度消费、适量点餐、光盘行动”,减少销售环节浪费,营造反食品浪费浓厚氛围。

  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协强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每个家庭的希望,食品安全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全社会携手共进,积极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中茁壮成长。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405/t20240520_119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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