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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民终1947号公告

时间:2024-05-1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终1947号

  邬朝阳、曾秋权: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韶关市汇航船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邬朝阳、曾秋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传票:本案合议庭成员为李民韬、徐玉宝、莫菲,由李民韬任审判长,法官助理由罗翔华担任,书记员由黄琪琪、古陆珠担任;本院将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8:45在本院三楼第六法庭进行法庭调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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