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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社共育:家事法官会客厅护“未”成长

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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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12日至18日是全国第三个家庭教育宣传周。5月14日下午,清江浦区法院携手区文明办,并特邀区检察院、区妇联、区教体局以及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共同走进清江浦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家事法官会客厅”沙龙活动。当天会客厅迎来了来自淮安市清浦开明中学的三十余名家长,大家在这里聆听了一场生动而富有教育意义的法治宣传课堂。

  活动现场,家长们就“如何构建和谐亲子关系”“什么是‘依法带娃’”等话题提出疑问,各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详细解答,现场气氛融洽活跃。

  区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张天向家长朋友们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关于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等内容,剖析身边鲜活的案例,引导家长要关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沟通交流,给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节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以前我总觉得给孩子好的物质条件就足够了,听了张庭长的讲述,我明白了陪伴和倾听更为重要,我们是家长更是‘老师’!”活动结束后,一位家长发出感慨。

  未成年人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长久事业。下一步,清江浦区法院将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普法宣传,营造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98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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