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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法院】科右中旗法院:政协委员参与调解 发挥“友好协商”作用

时间:2024-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会同科右中旗政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友好协商”的模式下,代表委员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的调解效果。

  

  李某与李某某是亲姑侄关系,姑姑李某某十年前因家庭所需向侄女李某借款3万元,十年期间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一直未偿还,李某因家人生病向李某某索要,但李某某也只偿还了一小部分,双方因此心生嫌隙,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诉状后,诉讼服务中心值班调解员了解事情前因后果,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调解,但双方始终在借款利息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随后人民调解员向法院申请法官及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科右中旗人民法院立即对接旗政协,委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旗政协委员白秋红与我院立案庭诉调对接负责人共同开展协商调解工作。

  “希望你们的亲属关系回归正常,钱财乃身外之物,但血浓于水,各退一步,能修复好姑侄关系也不为一桩好事。”调解中,白秋红委员、法官、人民调解员开展了面对面、背对背等调解方式分别劝导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当事人最终打开心结、作出让步,在利息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当场偿还全部欠款,李某申请撤诉。

  此次调解旗政协与旗法院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对有争议的请求进行了协商,在“法官+政协委员”的双线作用下,法官进行释法说理,政协委员做“和事佬”,使得调解变得更有温度,更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达成一致,有效地为当事人化解了矛盾纠纷、节约了诉讼成本。

  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将“代表委员+法院”诉调对接机制作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要途径,深化诉源治理模式,将每周四作为“代表委员调解日”,从而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纽带作用。

  在未来的司法工作中,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化诉源治理,丰富多元解纷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温度、有质效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304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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