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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枫桥】亲兄妹为地起纠纷 看法官如何巧续亲情

时间:2024-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巴雅尔图胡硕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深化诉源治理,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嘎查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协调联动,经过多次反复调解,理清原由,找准矛盾焦点,共同努力将一起亲兄妹之间的土地纠纷成功化解在了诉前,维护了社会稳定。

  基本案情

  矛盾纠纷双方系亲兄妹,是巴雅尔吐胡硕镇某嘎查集体经济成员。哥哥大壮自幼与其祖父母一起生活,在第二轮土地延包时便与其祖父母成为一户承包了土地,其父母和妹妹们为另一户承包了土地。几年间,因为大壮的妹妹们都已嫁人(其中一妹妹大美外嫁),因此哥哥大壮就将妹妹们和父母承包份额的土地全部统一耕种经营。

  2023年大美回到娘家居住生活,便找到其哥哥大壮要回了之前耕种的原属于大美份额的耕地,自己耕种。后大美受其母亲、妹妹等的委托又向其哥哥大壮主张24.3亩耕地,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大美遂到巴雅尔图胡硕法庭起诉其哥哥大壮,要求返还其占有的共24.3亩耕地。

  

  促成调解

  巴雅尔图胡硕法庭接到起诉状后考虑到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为修复兄妹情谊,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大壮和大美所在嘎查支部书记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立即对接当地司法所,一同来到嘎查,通过走访嘎查委员会进一步详细了解案情,并到争议耕地现场查看。

  实地调研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哥哥大壮虽然积极配合,但妹妹大美情绪激动,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几天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来到嘎查调解室,灵活运用“那顺调解法”,先是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从兄妹感情入手,拉近双方距离,详细了解各自的想法和诉求。待双方情绪均有所缓和之后,采取“面对面”调解的方式,从情、理、法等角度耐心细致地对两兄妹进行开导,劝说双方珍惜亲情、以和为贵。最后,法官组织双方再一次到达争议地现场,针对二人各自的主张,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一一进行解释,柔性化解矛盾纠纷。

  最终,经过各方努力,兄妹二人达成调解,握手言和。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304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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