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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千万借款引纠纷 “峰回路转”促调解

时间:2024-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大标的借款合同纠纷,既妥善化解了纠纷,又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被告巴彦淖尔市某房地产公司向原告巴彦淖尔市某农场公司,先后两次借款共计7300万元,欠付原告本金1332 万元未还,借款利息为6192900元,违约金6564000 元。因被告欠原告借款不给付,已经影响原告正常资金周转,原告向前旗法院提起诉讼。

  

  主审法官受理案件后,全面了解案情后,约定双方开庭时间,积极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开始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劝说原告理解被告的经济现状,换位思考,给予适当的宽限期,让对方偿还借款;同时向被告反复讲明拒不偿还借款的利害关系,耐心解读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诚信教育。双方虽有调解的合意,但因该案涉及金额大,原告坚持自己的主张,而被告无力偿还想要更多的减免,没有协商一致,故第一次调解工作失败,正常开庭审理。

  后主审法官又多次联系当事人,积极调解矛盾,给予一定的时间让双方企业沟通,谋求最佳的调解方案。最终经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一笔借款本金300万元,分三次按期给付原告欠款,利息截止今年付清。第二笔借款本金1032万元,分五年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利息请求及违约金请求。

  每一个涉企案件都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该起借款合同纠纷的妥善化解,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企业高质高效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努力为去全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322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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