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规法制 > 正文

【党纪学习教育】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会

时间:2024-05-0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东乌旗人民法院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盟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解读——公务员法的意义、《关于在全旗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一要勇于政治体检,洗涤政治灵魂。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净化党员干警的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要加强党纪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担当与奉献精神,坚决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三要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导全院干警把《条例》作为常修课,将遵规守纪刻在心里,内化为言行准则,不断约束规范自身。四要立足法院工作,提升审执质效。坚持阳光司法、为民司法,深耕诉源治理,推进多元解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答好让人民满意的时代司法问卷。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2657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