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资料 > 正文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判后答疑促履行,自动履行解纷争

时间:2024-04-3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法官,我已经把欠款全部偿还了原告”。近日,太仆寺旗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接到当事人刘某的电话,表示已经主动履行判决。

  案情介绍

  

  2021年,刘某在太仆寺旗某商店购买化肥,共计产生货款19760元。经太仆寺旗某商店多次向刘某催要,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向其支付化肥款。遂太仆寺旗某商店向太旗法院起诉。

  经法院一审开庭后,被告刘某即向太仆寺旗某商店支付货款10000元,当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太仆寺旗某商店货款9760元。为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承办法官与刘某耐心沟通,释明逾期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最后,被告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仅是对以往失信行为的补救,更是对内心诚信的回归。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兼顾“法”与“情”,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更促使当事人诚实守信,切实营造了良好的诚信社会氛围。

  下一步,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将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能动司法,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增强当事人自觉履行意识,加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7305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