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充分发挥“总对总”平台作用 【人民法院报】辽宁有效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时间:2024-04-3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日前,记者从辽宁全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总对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辽宁运用“总对总”机制有效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据介绍,去年,“总对总”对接单位中的中小企业协会、银保监会在全省诉前调解数量均超过万件,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82.9%和89.9%。今年,辽宁将巩固深化现有机制作用,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成讼之前。

   近年来,辽宁“总对总”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调解队伍不断壮大,覆盖面更加广泛,调解质效持续提升,各合作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专业优势,有力促进案结事了。

   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与13家“总对总”单位建立沟通会商机制,联合下发了涉劳动争议、民营经济、价格争议、金融、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文件,各中级、基层法院也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落地措施,聚焦矛盾纠纷产生源头发力。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邀请351个调解组织、460个机构入驻在线调解平台,吸纳924名“总对总”调解员参与调解。2023年,“总对总”调解员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5.8万件,调解成功5.4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2%,“总对总”委派成功案件数占全部诉前调解案件的10.22%。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782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