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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执行 步履不停

时间:2024-04-3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法官,被执行人现在就在静海的那个公司……”电话里面传来申请执行人急迫的声音。

  2021年,薛某因拖欠货款被某公司诉至法院,经红桥法院判决,薛某应给付该公司货款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一年多,薛某迟迟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该公司于2022年10月向红桥法院申请执行。经查询,薛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其未主动履行亦未到院报告其财产情况,案件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申请执行人提供了财产线索后,承办法官立即驱车赶至薛某所在的静海某公司处。经过法官几轮劝说,薛某仍拒绝履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执行强制措施。一周后,薛某的朋友联系法官,愿意帮助薛某了结此案,经法院调解,案件彻底执行完毕,法院也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薛某的司法拘留。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尚大爷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本应是和谐共处的近邻,却因尚大爷的执拗搞僵了关系。尚大爷将自家的空调外机放置在李某餐厅飘窗的顶部,并用扩张螺丝固定,年久失修导致漏水,使得李某新装修的婚房迟迟无法入住。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尚大爷将空调移除,但尚大爷拒绝移除。直到法院作出了移除空调的判决书,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尚大爷仍然拒绝履行义务。

  尚大爷年近八旬且患有疾病,法官先后多次上门对尚大爷进行劝导,期间还寻求其家人和社区工作人员一并帮助劝说。无论何种方式,尚大爷依旧不为所动。考虑到尚大爷的实际情况,不宜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经讨论决定,对尚大爷处以5万元罚款。尚大爷对罚款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一中院驳回了尚大爷的复议申请。

  见此情形,尚大爷主动到法院来承认错误,愿意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尽快移除空调,希望法院可以免除处罚。在尚大爷主动移除空调后,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法官研究决定,免除对尚大爷的罚款,案件也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红桥法院将坚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以高压态势打击拒执行为,紧盯群众疑难愁盼问题,推动案件执行到位,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办实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84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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