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电话调解化纠纷 微信转账案立结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钱收到了,没想到能这么快,太感谢您了!”收到钱的当事人第一时间将感谢的电话打给了承办法官。
3月18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电话+微信”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节省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同时,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的有机统一。
2023年11月,原告刘某某在乌兰镇西鄂尔多斯路市场的某肉店门前停放自己的小轿车时,遇到被告王某某驾驶的车辆倒车,因视线不良未能注意到原告车辆,发生了追尾事故。被告车辆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双方就理赔数额发生纠纷成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赔偿款数额较少及被告作为肉店经营者常在外地,出庭参加诉讼的时间、经济成本较高。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尽快解决纠纷,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庭前调解。通过多次与被告电话、微信耐心沟通,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赔偿款主动向原告支付,后原告主动撤诉,该案圆满化解。
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近年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办案的新模式,突破限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的效率。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智慧法院运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贴心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704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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