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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滥用诉权、虚假诉讼?《诚信诉讼承诺书》来了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进行维权,滥用诉权虚假恶意诉讼的行为也随之频发。在一些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将赌博借贷行为谎称为民间借贷,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诉讼,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司法活动。

  为净化诉讼环境,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法院积极落实推行《诚信诉讼承诺书》制度,主动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在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充分告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义务及违反诚信诉讼义务的相应后果,并要求作出相应承诺,为诚信诉讼护航。

  

  “请您仔细阅读《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诚信诉讼风险告知书》和《诚信诉讼承诺书》,并在指定位置签名。”4月18日,科尔沁左翼中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登记时,引入诚信诉讼引导机制,向诉讼当事人发出《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诚信诉讼风险告知书》和《诚信诉讼承诺书》。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在接收当事人起诉状等材料的同时,向当事人及代理人送达一份《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诚信诉讼风险告知书》,并指导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保证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杜绝滥用诉权、恶意串通制造虚假诉讼、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发生。《诚信诉讼告知书》显示,如果违反承诺,人民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使其在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和后果的基础上,更加严谨地对待司法诉讼。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76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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