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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锦旗+3!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谢谢你们,解决了我的烦心事儿!”申请人赵某给执行干警递过来了一面锦旗,这已经是几天内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收到的第三面锦旗了。

  案情一

  “你们执行局的工作效率真是太高了!”申请人宋某感叹道。

  王某赊欠宋某购羊款11万元多年未还,后经法院判决、执行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担保人张某给予担保,但王某按照协议规定仅偿还了第一期欠款,后续欠款三万余元拖欠一年未还款,宋某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的第二日,奈曼旗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宋某提供的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将被执行人王某及担保人张某传唤至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担保人耐心释法明理,让被执行人王某深刻认识到继续拖欠欠款、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可能会对自己以及担保人所造成的后果,随后,被执行人王某将该案剩余的全部案款三万余元一次性存入法院一案一账户内,案件在立案第二天即得以顺利执结。

  “我一开始其实没抱啥希望,他还款意愿不高,我人在外地,没办法给你们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可是没想到才这么几天我就收到案款了,谢谢你们!”当远在河北的申请人宋某收到法院汇入的全部案款时,对执行干警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并委托律师送来了一面锦旗。

  

  案情二

  2023年3月,奈曼旗法院就计某与王某、刁某、狄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计某和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赔偿王某、刁某、狄某经济损失44余万元。裁判文书生效后,计某和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并未按判决书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申请人王某、刁某、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计某在通辽监狱服刑,法院干警多次前往监狱与其沟通案款给付事宜,计某都拒绝给付。法院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沟通后,其与三申请人达成和解,但该公司并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后经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拍卖了被执行人计某名下车辆,不足偿还本案标的款部分经过执行干警与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沟通后,由该公司补齐剩余案件标的款,至此,该案执结完毕。

  

  案情三

  2023年10月,在奈曼旗法院调解下,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谭某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谭某于2024年1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赵某欠款74000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谭某并未按和解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履行偿还义务。2024年2月2日,赵某向奈曼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23日,法院传唤谭某,并要求其向法院提供担保,双方就此达成和解。2月27日之前给付全部案件标的款,但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执行干警找到担保人王某,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后,担保人王某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圆满执结。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60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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