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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突泉县人民法院:​即使千里之外 执行从不懈怠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近日,突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齐某与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突泉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将案涉车辆返还齐某。判决书生效后,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多次与被告公司联系要求履行,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将法院已经查封的案涉车辆转移至他处停放,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被告公司所在地山东临沂,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消极对抗,既不接听电话,也不出面解决问题。执行干警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到公司档案,发现该公司有实际控制人,其名下经营一间超市,执行干警马不停蹄赶往超市,前往现场调查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同时告知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如果抗拒执行,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处理。

  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之下,实际控制人提供了车辆地址并同意返还车辆,跨越 1500 公里,执行干警终将案涉车辆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77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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