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 共促司法公正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聘任第一届特约监督员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会,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为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并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亚林、区政协社会法制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强巴扎西应邀到会指导。区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宇彦主持会议,区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佘克冰介绍全区法院2023年工作,区高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建海宣读聘任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植物组织培养研究室主任尼珍,自治区政协委员、西藏山南羊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裁旦增列单作为此次聘任的20名第一届特约监督员代表,立足自身工作实际,表达了对履行好特约监督员职责的信心和决心。
次登指出,特约监督员是作为法院加强监督、搭建群众沟通桥梁的制度创举,既展现了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积极态度,又承载着了解和回应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的重任。是立足各领域和各专业,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结合群众司法需求和普遍关注问题,围绕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智慧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从主动落实制度要求的维度、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角度和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特约监督员的价值意义。
次登强调,聘请特约监督员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件大事,对于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区法院要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依靠和发挥包括特约监督员在内的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西藏建设。希望受聘的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当好“督查员”“联络员”“观察员”“建言员”“宣传员”,积极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次登要求,高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特约监督员监督履职对于促进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严格落实院党组关于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创新形式、拓宽渠道、成立服务保障专班、建立联络员机制,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为特约监督员监督履职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监督履职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进一步促进监督履职和接受监督同向发力、良性互动,共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开创全区法院工作新局面,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xzgy.xz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555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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