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省检察院调研酒泉、张掖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全面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行动,持续深化法检“两院”沟通协作,凝聚司法合力,提高再审案件办案质效,4月15日至18日,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马砚平、省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卿一行赴酒泉、张掖两地调研审判监督工作。
两地法院、检察院分别作了审判监督工作、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汇报。负责审判监督业务的法官、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工作的检察官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辖区法院再审改判、指令再审、发回重审案件数量、类型,法检“同堂培训”,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范围及审理情况等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交流研讨,并针对法检“两院”开展工作会商、办理民事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案件、完善协作沟通机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经过调研,一致认为: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共同贯彻落实好《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聚焦“公正与效率”,以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一要强化审判监督理念更新,通过依法监督、依法纠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全面检视审判监督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二要充分认识审判监督工作的特殊职能和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审判监督工作能力水平,积极探索实质性化解监督案件矛盾纠纷的机制方法。三要进一步完善法检“两院”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着力推动审判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良性互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个案监督指导,类案规范统一。四要办好法检“同堂培训”,针对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业务培训,加强对下指导与监督,切实做到依法监督、依法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有机统一。
酒泉中院审监庭、研究室、肃州区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员额法官,酒泉市检察院、肃州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员额检察官;张掖中院审监庭有关负责同志及员额法官,张掖市检察院、甘州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下一步,审监二庭调研组还将赴兰州、天水、陇南等地调研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在调研座谈基础上,制定出台切合我省审判监督工作实际、切实提升审判监督工作质效的措施与方案,并与7月份举办的“全省法检系统民事再审业务培训班”相结合,推动审判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8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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