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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通过“黄牛”买票坐飞机?神木市法院严打违反“限高令”行为!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近日,神木市法院针对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购买机票出游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

  

  基本案情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马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神木市法院,神木市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马某某偿还吴某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后因马某某未按时履行义务,无奈,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马某某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神木市法院依法将其限制高消费。

  近日,经神木市法院向民航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被执行人在限制消费期间,心存侥幸,由朋友操作和垫付费用,经第三方(黄牛)高价购买飞机票去三亚游玩。

  执行干警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询问其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情况,并对其进行训诫,告知其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表示,已经认识到该行为的错误性和违法性,保证今后绝不会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干警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较好,结合其乘机次数,决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随后,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履行完毕该案。

  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行动方案,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认真排查涉及该院案件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高铁的行为,根据调查结果和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打击行动,严惩逃避、规避执行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6/id/73514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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