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法院:巡回审判进驾校 “酒司机”成“活教材”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为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以高质量司法助推“一十百千万”工程目标任务落地落实,4月12日,延川县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新东方驾校,巡回公开审理被告人白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驾校教练员、学员共计30余人旁听庭审。
2023年2月,白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延川县Y沟口由北向南行驶,途径X大桥东侧桥头处,看见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路查,便超过路查车辆往回返,待其返回Y沟口处时被尾随其后的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白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6.74mg/100ml。
庭审中
白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庭省略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环节,审判法官充分审查了白某某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直接听取了白某某最后陈述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庭审结束后
法官又结合案情,从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法律后果等方面“以案释法”,对学员们进行现场普法教育,为“准司机们”敲响警钟。同时,叮嘱他们树牢安全驾驶观念,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权威,更加直观地了解到酒驾的危害性,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延川县法院将持续开展“巡回审判”等活动,将法庭“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就地开庭,用群众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就地普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家门口”司法温情。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4/id/724109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04-27停运损失与误工费能否兼得?
- 2024-04-27营运货车以家庭自用性质投保...
- 2024-04-27任性加价拒交货,无理行为惹...
- 2024-04-27闲鱼买到二手假货,银发消费...
- 2024-04-27你知道“必留份”制度吗?
- 2024-04-27“我喝断片了,不知道发生事...
- 2024-04-27充值4万多元的游戏账号因代...
- 2024-04-27非法捕猎野生鸟类近40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