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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法院走进校园公开开庭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5月31日,志丹县法院同慧荣法官将庭审“搬”进校园,在志丹龙岗中学公开开庭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并开展普法讲座。

  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并为对方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支付结算共计946633元,其中查证251633元系被诈骗资金,从中获利4636元。本院经审理查明,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近年来,帮信罪频发,很多学生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不小心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通过庄严的庭审现场、严谨的庭审秩序、真实有效的庭审宣判进校园能够使学生“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氛围,深刻领悟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

  庭审结束后,根据学生日常实际所需,同慧荣法官结合庭审案例为同学们开展了一场刑事犯罪普法讲座,从刑事责任年龄、身边的犯罪及如何远离伤害三方面生动形象的进行了讲解,赢得了在场师生们的阵阵掌声。他(她)们纷纷表示,通过观摩庭审和聆听法治讲座,切实加深了他(她)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识,他(她)们将更加认真地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6/id/73213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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