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审理“给钱就能找工作”诈骗案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8月24日上午,被告人左某诈骗案在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由秦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成院担任审判长,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引担任公诉人,法检“两长”同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左某经翟某某介绍与被害人郑某某认识后,左某谎称能给被害人的儿子找到工作,并于2016年1月8日,在被害人郑某某家中,向该郑索要8万元“跑事”费用,次日又以钱不够为由再次索要2万元,此后至2017年12月,被告人左某多次编造钱不够、工作马上找好、需要给领导送礼等虚假理由欺骗郑某某给其转钱办事。经查,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1日,左某共骗取被害人郑某某213800元。2020年5月3日至2023年6月15日被告人左某分三次共退赔21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把控庭审节奏,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程序流畅完整、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各个环节衔接井然有序。被告人左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悔过自身犯下的错误。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此次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办案,是秦都法院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达成法治共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5019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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