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法庭“牵手”派出所 真情调解化积怨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的作用,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近日,昭阳区人民法院大山包人民法庭联合昭阳公安分局炎山镇派出所“庭所联动”,成功调处一起积怨较深的侵权纠纷,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理解。
事情还要从2019年3月说起,互为邻居的崔某与袁某,因被告袁某的妻子杨某将其“坐月子”期间食用鸡蛋后的鸡蛋壳倒在马路上,原告崔某便到杨某倒鸡蛋壳的地方乱骂,被告袁某发现后与原告崔某发生抓打,导致原告崔某受伤。原告崔某住院治疗伤情期间,共花费医疗费10024.84元;伤情经司法鉴定后,需后续治疗费15000元、误工期45天、护理期20天、营养期40天。今年7月,原告崔某将袁某起诉到大山包人民法庭,要求被告袁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41909.54元,后经法庭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袁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崔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8000元,分别于2022年8月27日之前和12月30日之前两次支付完毕。但是至今被告袁某并没有按照调解书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向原告赔偿过任何款项。
因被告袁某没有履行相应的赔偿,原告崔某丈夫陈某情绪激动,扬言要找袁某一家“算账”,报复被告家人。法庭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意识到本起纠纷的风险隐患,为了避免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扩大,防止原告方作出过激行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法庭法官第一时间通过庭所协助机制向炎山派出所进行了通报,正当庭所进行案件风险研判、反复斟酌如何打开症结,如何避免双方实施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时,派出所接到反映,原告崔某及丈夫陈某准备找被告袁某闹事。
考虑到当事人的人身安全,“通知他们双方到派出所,我们一起调解,千万不能让矛盾再升级”,法庭法官说到,派出所民警随即将双头当事人通知到派出所,法庭法官和派出所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告知原告方采取极端行为,可能对他们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对其展开心理疏导,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内心动态,用法律、情理双管齐下让双方当事人有所触动。冷静后的二人承诺不再制造新矛盾,被告袁某也同意当天一次性全部履行对原告崔某的赔偿。法庭法官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将被告袁某的赔偿款亲自交到原告崔某的手里。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3/01/id/70927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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