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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一次集体学习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月1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次集体学习,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主持学习并作学习总结。

  

  会前,云南高院党组安排部署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等相关内容。会上,集体观看了《开辟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伟大实践的新境界》的视频;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平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精神;省纪委省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李寿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起绍洪,督察局局长廖永兵等3名同志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作为全省审判机关,是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更重、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全省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都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贯彻落实党的自我革命要求、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实践要求,把思想根基铸牢、把制度体系健全、把重点领域管住、把作风风气树好、把监督手段用足。不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云南高院党组成员、专委、厅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学习。

  文:新闻办 谭华

  图:新闻办 杨曌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2/id/77930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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