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鲍卫忠》节选:“孩子不要急”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孩子不要急”
2018年,学生高某向沧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某支付抚养费。李某某是高某的生母,女儿把母亲诉至法院要抚养费,这在佤族地区很少见。
其实案情并不复杂。2006年申请人高某父母离婚,约定高某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支付150元抚养费,若申请人高某18岁后还在校就读,其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当年,尚未成年的高某要外出求学,离开学不到一个月时,费用还未凑够。因其母亲多年未支付抚养费,高某在父亲的帮助下,向沧源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鲍卫忠一见稚气未脱的高某,心里顿感五味杂陈。在了解情况后,他对高某说:“孩子不要急,你妈妈和我是同学,我去做工作,再穷不能穷教育,学费怎么说我都会叫她拿给你。”
随后,鲍卫忠带着书记员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的住所,并一改以往和被执行人拉家常、耐心谈的工作作风,一见到被执行人李某某立马就问:“李同学,你怎么回事?离婚就不管孩子了吗?”不等被执行人李某某回答又接着说:“我不管你和前夫是什么情况,孩子的学费你今天一定要想办法凑来,不然我们以后见面招呼都别打了。”
“你别拿法律说事,先听听我的苦衷。”李某某满脸委屈地说。原来,这些年,前夫一直在李某某与孩子之间制造隔阂,破坏了李某某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令李某某伤透了心。
离婚时,李某某坚决要孩子的抚养权,前夫就是不松口。她说:“只要孩子判给我,捡垃圾我也会把娃娃养大,哪会有现在这个结果?”
鲍卫忠说:“既成事实,别再纠结。我看那娃娃教育得很好,你前夫也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如果你生活困难,要不要我发动同学一起帮你?”
当天下午,李某某就来到沧源县人民法院。当她将抚养费递到孩子手上时,孩子给她鞠了一躬,一声“谢谢妈妈”,叫得李某某泪流满面……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884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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