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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辽宁大连沙河口区法院:集中审理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系列案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为进一步开展好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工作,加大环境资源法律宣讲力度,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来到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红旗法庭,敲响2024年大连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第一槌,公开集中审理了8起涉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区法院特约监督员受邀旁听了案件庭审。

   8起案件中,11名被告人作为花卉、园艺行业的经营人,在明知金毛狗蕨、观音莲座蕨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不允许非法买卖的情况下,依然购进并销售。公诉机关认为,11名被告人均涉嫌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于2024年1月4日向沙河口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11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根据各被告人的不同量刑情节,沙河口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11名被告人依法作出刑事处罚。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76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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