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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法院:“5.6 芳华调解室”诉前调解成效佳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绥中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有这样五个姐妹,平均年岁已近60岁,她们起早贪黑,只为双方和解;她们无悔周末无休,只为家事和睦。五人当中有的是退休法官,有的是企业退休职工,有的是社区老干部。她们为了共同的心愿,成立了“5.6芳华调解室”,开创了特有的诉前调解新模式,努力减轻群众诉累,消除隔阂,缓和对立情绪,把纷争解决在初始阶段,达到息诉平怨、促进和谐的社会效果。

  该法院自特邀调解员制度建立以来,5个姐妹巾帼不让须眉,她们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入矛盾源头悉心化解,挺进诉讼前端促成调解。截至今年7月,经“5.6芳华调解室”诉前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共514件,自愿放弃诉讼12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5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调解过程中,她们用质朴的语言与当事人拉家常,

  耐心解答咨询问题,让当事人在轻松的谈话氛围中渐渐放下芥蒂,然后进一步摆事实、讲道理,让双方换位思考,解开心结,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调解员邢婵曾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王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李先生告到法院要求离婚,邢婵接到案子后,第一时间翻阅原告提供的证据,了解诉状中事实和理由。她决定先从王女士入手,悉心沟通。在邢婵的劝导下,王女士打开了心扉,向调解员倾诉内心的真实想法,夫妻二人结婚 16年,孩子已经15岁,婚姻生活一直平平淡淡、相敬如宾,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王女士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先生离婚,其实她内心也希望在生活中多得到一些关爱和理解。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邢婵以一个老大姐的身份,反复对双方进行劝解和安慰,从情、理、法循序渐进地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和好如初。李先生感激调解员的耐心负责,多 次致电表示感谢。

  “5.6芳华调解室”是绥中县法院引进社会力量入驻诉前调解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统一工作平台,旨在让人民群众信任并愿意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总量。5个姐妹各尽其能,为诉前调解工作贡献着她们的力量。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9/id/7556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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