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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流程实现繁简分流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6月,深圳两级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设立速裁法庭或速裁中心,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重整案件流程,仅一年就以16%的法官办结同期50%的简单案件,2017年被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是全国唯一两级法院均被授予示范法院的地区。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圳法院继续深入推进覆盖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审判领域,以及一审、二审各层级的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的全口径全覆盖繁简分流改革。推进案件智能化识别分流,将“案由+要素”智能识别模式嵌入综合业务系统,由系统自动识别、分案,识别准确率高达90%。率先探索全流程标准化办案以及“门诊式”和要素式庭审,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等裁判文书改革经验在全国法院应用, 63%速裁案件实现当庭宣判率,裁判文书“立等可取”。建立院庭长优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制度,院庭长带头开展示范庭审,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提炼类型化、典型性案件裁判要旨。2017年以来,深圳法院共200余个案例入选国家级、省部级典型案例,真正做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2021年法官人均办案535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2倍,其中速裁快审快执法官人均办案1239件。此项改革经验被纳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被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吸收。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ifagaige/gaigeanli/content/post_1047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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